陳姓男子與黃姓女子發生外遇,黃女表示只發生1次性行為就懷了孕,陳妻控告老公與情婦發生性行為超過40次,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,認定就是性交1次並懷孕,45日依通姦、相姦罪嫌,將陳男、2人黃女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35歲的陳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認識34歲的黃姓女子並發生外遇,2人去年6月15日在台北巿文山區偷情,黃女因此懷孕,半個月後陳男向陳姓老婆坦承外遇。
陳女控告老公與情婦從去年6月5日起到同年7月9日止,在宜蘭巿、台北巿及香港等地偷情,發生性行為超過40次。陳男在檢方偵辦期間坦承犯行,黃女辯稱只發生1次性行為,還因此懷孕。
北檢今天偵結,檢察官審酌陳男的自白書等證據,認定陳男及黃女性交1次並懷孕,依通姦、相姦罪嫌將2人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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