汐止一名男子拿自慰器具給12歲女兒 ,嘴巴說要教女兒正常教育,稱「用這個自慰比較安心」,手卻強脫下身,然後用自慰用品磨蹭其下體長達5多分鐘;汐止地院審理此案,男子堅稱自己是在教女兒,但法院認為就算真的要教,也應該由媽媽來教,最後未採信說法,今依對加重強制猥褻罪判他6年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